天津醫(yī)學高等專科學校
外國留學生招生錄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根據(jù)《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國留學生是指持外國護照在我校注冊接受學歷教育或者非學歷教育的外國公民。
第二章 外國留學生的類別
第三條 外國留學生分為學歷生和非學歷生。我校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生類別主要有??粕邮芊菍W歷教育的留學生類別主要有語言生和進修生。
第三章 入學條件與錄取
第四條 大專學歷生:具有相當于中國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同時,其漢語水平達到中國漢語水平考試(以下簡稱HSK)的規(guī)定等級(初級C等(3級)及以上)。若無HSK考試成績,也可申請進入專業(yè)學習,但必須在入學后補上漢語課,直至考出HSK的相應等級才能予以正式注冊。
第五條 語言生: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者。
第六條 進修生: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者。
第七條 滿足以上條件的人員,填寫相關入學申請表,并提供有關材料的復印件,寄送到我校國際教育學院。經(jīng)審核決定錄取的,將在收到相關入學申請表的5-10個工作日內寄發(fā)《天津醫(yī)學高等??茖W校外國留學生錄取通知書》(以下簡稱《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以下簡稱JW202表,見附件2)。
第四章 報到與注冊
第八條 外國留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JW202表到學校國際教育學院報到,到財務處繳納學費、教材費等應繳納的費用后方能注冊。學費一旦交納,凡因留學生自身原因離開學校的,均不退還。被錄取者按《入學通知書》上的日期、地址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須先向學校國際教育學院說明,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條 外國留學生應在入校后24小時內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領取宿舍鑰匙,填寫《境外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到當?shù)毓矙C關領取填寫),并由國際教育學院報告轄區(qū)派出所。
第十條 外國留學生在完成報到手續(xù)后,到相關專業(yè)學院報到領取教材、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校歷等相關教學所需資料。
第十一條 到我校留學的外國學生均應取得天津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獲得健康證明所需的費用自理。不能取得健康證明的應立即回國,所需費用自理。
第十二條 持學生簽證在我校學習的外國留學生自愿購買保險(原則上都應購買)。
第十三條 在開學報到期間, 國際教育學院為按期交齊所需材料的留學生代辦在中國合法居留的手續(xù),所需簽證費用自理。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后,國際教育學院為其辦理學生證或一卡通。已在我校學習一學期以上的在校留學生,應于每學期開學一星期內持學生證(自費生還需出示交費收據(jù))到國際教育學院辦理報到手續(xù)。未經(jīng)批準不按期返校報到者,按曠課處理;逾期一個月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實行,由國際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
Visa Application for Study in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印制/Print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of PRC JW202
NO. |
接受院校/Host Institution: |
由
接
受
留
學
人
員
院
校
填
寫 |
姓名/Name 姓/Family Name 名/Given Names |
國籍/Nati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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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號碼/Passport No. |
性別/Sex: |
婚否/Marital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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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Birth: y. m. d.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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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和電話/Home Add.& Tel.: |
最后學歷/Highest Academic Degree Ob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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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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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學習單位/Employer or Institution Affiliated: |
來華學習專業(yè)/Field of Study in China: 學習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Duration: from y. m. to y. m. |
學生類別/Student Status: |
注冊截止日期/Deadline for Registration: 年/y. 月/m. 日/d. |
推薦單位和電話/Reference& Tel.: |
在華事務擔保人和電話/Guarantor in China & Tel: |
經(jīng)費來源/Financial Funding: 獎學金/Scholarship□;自費/Self-supporting□;其他/Other□ 經(jīng)濟擔保人或機構/Financial support will be provided by: |
審批機關蓋章 |
Authorized by:
(印章/Seal)
年 月 日 |
申請人簽字: Signature of Applicant:
年 月 日 y. m. d. |
備
注 |
1、此表僅限于非政府渠道接受的外國留學人員使用。 2、請持本表前往中國使(領)館申請來華學習簽證。 3、請持本表到校注冊。 1. This form is for private and inter-institutional students. 2. Please present this form to apply for student entry visa at the Chinese Embassy or Consulate General. 3. Please present this form to register at the host institution. |
第一聯(lián): 寄外國來華留學人員